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邗江财政助力新农合标准五连升
 

加入时间:2016年12月31日  

    日前,记者从邗江区财政局获悉,今年来,邗江财政不断加大民生投入,2016年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达到545元/人,其中区级以上财政补助330元/人,相关资金已经按照序时进度拨付到位。

    自2011年扬州区划调整,原维扬、邗江两区合并以来,新一届政府高度重视民生事业的发展,新农合筹资标准及财政补助标准实现连续5年提标,筹资标准从2012年的300元/人提高至350元/人、400元/人、505元/人、545元/人,总体增幅达到81.67%;其中财政补助标准从2012年的170元/人提高至200元/人、225元/人、310元/人、330元/人,总体增幅达到94.12%,财政增幅明显高于总体增幅。

    五年来,邗江财政对新农合投入的稳步增长,有效保证了新农合制度的实施,参保率始终保持在100%。2016年,邗江区参合群众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报补比例由2015年的55%提高到60%,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门诊报补比例由45%提高到50%;参合人员在当年门诊和住院医药费3万元限额的基础上,超过部分按70%予以报销,参合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得到逐步缓解。

 

 

 

邗江区财政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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