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卜桥社区念香苑居民余在红被江苏省人民政府授予第三届“江苏慈善奖”最具 的行为楷模。 余在红,64岁,2005年,她因生活困难申请了低保,后因拆迁拿到了三套拆迁新房,全都分给了女儿,自己就主动退掉了低保。
她是一名流动理发师,平时总是夹着工具包上门为居民理发,她服务对象都是高龄、行动不便的老人,每次上门理发只收5元。从2013年3月5日开始,俞在红将自己每次理发的收入5元钱,从中拿出一元钱存起来,在每年的5月19日,捐给了扬州市慈善总会,帮助困难群众。这一行为,一做就坚持了三年。
卜桥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