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开展以来,仪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统筹推进换届选举,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列入当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市纪委基层纪检工作专项督查重要内容,始终把握换届选举工作的主导权,总体开局良好,进展顺利,并初见成效。仪征推行的“五个第一”工作责任机制、“六个选前选中选后操作阶段”、“三个统一”等创新举措,日前,受到省委、省政府第一督查组的充分肯定。
一、突出统筹协调,为换届选举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成立由市委副书记任组长,市委组织部部长、市人大副主任、市政府副市长任副组长,11个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工作组织、指导和统筹。立足于“方案早制定、工作早安排、问题早解决、任务早落实”的原则,10月13日,市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研究确定选举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明确民政、组织、纪检、宣传、公安、财政等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建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挂钩联系乡镇换届选举工作制度。10月18日,在扬州地区率先召开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对换届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责任,在各镇(办事处)推行“五个第一”工作机制,即党(工)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民政办主任为“第一指导人”,村党组织书记为“第一执行人”,村民代表为“第一监督人”,村民群众为“第一参与人”。
二、严格操作程序,周密制定换届选举实施意见
依据“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基本原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工作部署,结合仪征“人户分离”、拆迁安置等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市民政局牵头制定了具有仪征特色的换届选举实施意见,重点围绕明确用人导向、规范操作程序、把握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等环节,突出选前、选中、选后三大阶段,将换届选举工作细化为组织准备和宣传发动、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选民登记公布、提名和确定候选人、组织投票选举、建章立制及总结检查等六个工作步骤,明确12月25日、12月24日分别为全市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日,明确今年12月底前完成换届选举主要工作任务,明年1月进行总结检查和工作移交等,确保换届选举按时完成。此外,在换届选举实施意见出台后,市纪委出台了《关于严肃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纪律的通知》(仪纪办发〔2016〕11号),明确要求各镇(办事处)纪(工)委在换届工作中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强换届纪律宣传教育,畅通换届期间信访渠道,把好村监委换届督查关,严格实施选前廉洁审查,坚持正风肃纪,确保换届选举风清气正。
三、坚持“三统一”,做实做优换届选举培训工作
注重换届选举工作培训指导,坚持统一每一阶段的时间安排,统一每一环节的操作程序,统一整个换届选举过程中的文本格式,编印下发《仪征市第十一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手册》和《仪征市第六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手册》;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专题培训,对各镇(办事处)组织委员、民政办主任等50多人进行业务培训,重点就相关法律法规、换届操作流程、疑难问题等方面作了详细辅导,有效提升基层人员工作能力和水平。同时,明确凡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有明确规定的,一律严格按规范操作;凡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未作明确规定的,一律严格按民主自治的原则,由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真正做到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
四、把握重点难点,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严格把好候选人标准。拓宽村(居)委会成员候选人来源渠道,扩大候选人选择范围。明确用人导向,加强对村(居)委会成员候选人的资格审查,真正将德才兼备、群众认可、实绩明显的人充实到村(居)干部队伍。二是着力抓好重点、难点村选举工作。要求将干群矛盾比较突出、群众反映问题较多、以往在选举中曾出现过问题的村列入重点、难点村范围,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预案,做到“一村(居)一策”,同时加大指导力度,及时处理好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化解矛盾纠纷,理顺群众情绪,为顺利换届选举打好基础。三是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坚持信息公开,抓好换届选举政策咨询和问题解答。健全市镇村三级选举工作信息报告制度,全面掌握选举动态,特别是在选情较为复杂的区域,建立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和预案,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四是切实提高选举参与度。坚持把提高参选率作为充分发扬民主的重要措施,把宣传教育贯穿于换届选举全过程,引导广大居民群众增强民主法治意识,珍惜民主权利,依法有序参加选举。
仪征民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