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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征市民政局抽查乡镇民政服务对象公示工作
 

加入时间:2016年10月27日  

    为进一步提高民政服务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切实做好符合条件的民政服务对象的相关信息公示工作,近日,仪征市民政局纪检组组长洪修龙前往马集、大仪两个乡镇专项检查民政服务对象公示工作。

    检查中发现,各乡镇都能充分认识做好民政服务对象信息公示工作的重要性,并且能按要求在政府服务大厅、社会管理服务中心等地设立公示栏,及时对符合公示条件的尊老金发放对象、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分散供养五保对象等四类人员开展公示。但也存在有待改进的地方。根据抽查整体情况提出以下几点要求:一是要在公告栏中开辟民政对象公示专栏,版面直观清晰,便于群众阅览。二是要统一公示时间,原则上,四类民政服务管理人员公示实行按季度公示,在每季度首月15日前全部公示到位。新增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等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对象审核、审批公示,按原规定执行。三是要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公示数据准确、完整。镇(办事处)统一公示四类人员的类别、人数和资金发放数的汇总数,范围具体到村(居)委会;村(居)委会统一公示四类人员(户主)的姓名、保障对象(户主)出生年月、家庭住址、对象类别、保障人数和资金发放数等,范围具体到个人或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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