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全省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根据2016年度邗江区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确定的整治村庄数和省补标准核定,省财政厅和环保厅分三次苏财建〔2015〕126号、苏财建〔2015〕370号、苏财建〔2016〕179号对邗江区下达840万元的省补资金,用于槐泗和方巷镇12个试点村关于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和垃圾收集转运体系的建设工程。槐泗和方巷镇应统筹安排使用,加快项目实施。并按照省环保厅《关于印发全省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14〕24号)和邗江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邗江区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扬邗政办〔2015〕64号)要求,切实加强整治资金的使用,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邗江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