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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广陵区民政局“四字决”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加入时间:2016年8月25日  
      今年年初召开的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明确要求,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问题,广陵区民政局运用“早、细、实、严”“四字决”,坚决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是谋划部署“早”。区民政局坚决落实区委统一部署,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看齐意识,筑牢扶贫领域“不敢腐”的思想道德防线,把目标任务明确到部门、具体到项目、落实到岗位、量化到人员,主动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实现信息共享、资源共用,提高梳理排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二是线索排查“细”。区民政局组织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逐级自查,联合财务科和相关业务科室对民政救济、慈善资金使用管理进行专项检查、突击检查,实现了项目资金核查到项目,惠民资金核查到村到户,确保救济、慈善资金运行透明化、公开化,确保贫困对象精准识别到户到人,严防底数不清影响脱贫对象不明和措施不到位而产生信访问题,从源头上杜绝各种违纪违规违法问题的发生。

      三是惩防效果“实”。通过健全救助扶贫制度、拓宽线索渠道、完善监督举报平台、建立监督机制等有效途径,针对低保资金、临时救助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农村五保供养资金、慈善资金管理、审批、发放过程中容易发生的以权谋私行为的环节进行重点防范,查找风险点27个,并对查找出来的廉政风险点,制定预防措施64条,每项社会救助权力清单项目明确责任事项、责任事项依据、追责情形、追责情形依据、事中事后权力运行监管细则,确保民政救助、慈善项目责任清单与权力清单真正落地生效。

      三是执纪问责“严”。 今年以来,区民政局坚持落实每月进村入户核查不少于2次,坚持每个月至少1次的敬老院安全检查,坚持会同审计等联合开展专项督查不少于1次,全区全面复核近2200户3692人在册城乡低保户,已累计核销城乡低保148户275人,新审批75户136人;核销五保对象39人、新审批26人;临时救助80户197人,实施医疗救助444人次,开展“救急难”事件11户37人,较好地推动了民政扶贫救助工作阳光良性运转,促进了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有效落实。
 
 
 
(扬州市广陵区民政局  陈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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