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以及省厅运管局《关于启用IC卡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的通知》文件精神,6月起,我市全面启动出租汽车驾驶员IC卡从业资格证换发工作。 为确保换发工作有序开展,我处制定了换证计划,组织各家出租汽车企业合理错开时间,分批办理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换证工作。此次换证范围为凡取得扬州市客管处核发的《岗位培训合格证》的从业资格证件以及扬州市运管处核发的道路旅客运输或客运类别的从业资格证件,且在岗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的驾驶员。IC卡从业资格证换发后,出租汽车驾驶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到所在地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机构办理注册、继续教育、诚信考核记分、信用管理等业务。
扬州市城市客运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