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上午,两名中年人来到高邮市公路管理站路政执法案件受理中心,缴纳9800元路面油污赔补偿费。在缴费过程中,两人再三向案件受理中心人员表示,本以为事故发生造成路面污染后,车辆已离开现场,应该没事了,直到收到律师发来信函,才知道不应该一走了之。
事情发生在半月前,在237省道高邮车逻段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两辆车行驶相撞,造成大面积路面污染。交警部门例行处理后,由于对路面油污具体情况不了解,将车辆放行。
市公路路政大队机动中队发现路面油污严重,迅速联系工区养护人员清理油污。现场处置后,赶到辖区交警中队,通报路面污染处置及赔补偿费相关事宜。双方共同商定追缴方案。交警部门认定肇事车辆各承担50%的责任,赔偿费由市交警大队法律顾问向肇事车辆单位发函追要,同时向当事人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当事人依照相关规定接受处理。
不到一周,相关肇事车辆单位主动与市公路部门联系,表示无需通过诉讼途径处理路面油污赔补偿费问题,当事人将于近日去公路部门接受处理。于是,有了开头两名当事人来到路政执法案件受理中心缴纳近万元赔补偿费的一幕。
高邮市公路管理站 于怀州 杨春荣 程广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