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于今年3月16日经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2016年9月1日起施行。为更好的防范法律风险,依法开展慈善公益活动,近期,扬州烟草系统开展多项活动学习宣贯《慈善法》。 一是抓学习解码强思想。举办专题学法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秘书处法案组副组长阚珂就新《慈善法》的热点问题接受记者的专访内容,就个人遇到困难的求助问题、个人求助和个人募捐的区别、朋友圈能否转发个人求助以及单位内的互助互济是否允许等问题进行了学习解读。 二是抓风险排查强规范。根据省局法规处法律风险提示相关文件要求,认真梳理有关慈善活动的管理规范,确保与《慈善法》不抵触。及时排查慈善募捐、捐赠、服务等各项慈善活动以及慈善财产管理是否存在法律风险,列出法律风险排查表,对存在法律风险的行为及时停止。 三是抓活动开展强落实。在合法依规的基础上,扬州烟草积极开展慈善一日捐、结对帮扶、无偿献血、社区共建、“学雷锋”志愿服务等公益事业,以合法合理的方式落实社会责任,展示企业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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