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信访工作是仪征市民政局全体人员的共同职责,由局监察室扎口管理,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结”的原则执行。从来访接待到最后的案件办结,都以严明的纪律性规范着信访工作人员的行为。呈现出公正、人性、及时的特点。
一是公正性。作为信访工作人员,应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廉洁奉公、忠于职守,必须依照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办事,恪尽职守,秉公办事,办理信访的工作人员与办理的信访事项或信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二是人性化。信访工作人员不得泄露国家机密,不得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同时,对待来访人员要热情接待,耐心听取诉求,因势利导做好工作,妥善处理问题。
三是及时性。对每封来信和每个来访人员所反映的问题,都要及时调查处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对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及时妥善处理,不得拒绝办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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