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头镇沙联村荣获2014年度农村河道管护“先进村”一等奖(扬广水【2016】19号), 获得奖励资金12万元,镇财政所将严格按照《扬州市农村河道管护市级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扬财规【2015】24号)文件精神,及时拨付给沙联村,同时严格财务纪律,联合水利、审计部门对奖补资金的管理使用进行监督,确保资金专管专用,落到实处。财政所将坚持不懈地抓好项目资金监管,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广陵财政局